主动公开 |
佛府办函〔2014〕641号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百村
升级行动计划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百村升级行动计划建设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升级办反映(联系电话:8230 6193)。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5日
佛山市百村升级行动计划建设方案
“美丽乡村”建设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目标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我市城市升级两年延伸行动计划工作部署,贯彻市委、市政府将城市升级向乡村延伸,以城带乡、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协同发展的总体要求,探索推进佛山特色的城市升级带动并反哺乡村升级的新型城镇化之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文明程度,我市将集中力量开展百村升级行动计划。纳入百村升级行动计划的村居是我市乡村升级的示范村居,以全面推动“城市升级”向村居延伸探索路子,创新机制,树立标杆,形成示范。为此,制订本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标
在2016年年底前,按照“舒适、健康、方便、安全、文明”的要求,逐步将108个村居建设成生活舒适便捷,环境整洁有序,景观优美怡人,文体活动丰富,村风民风淳朴,村民素质提升,社会和谐稳定的村落和社区。在2016年年底前,逐步将城中村和旧社区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同时,古村落实现“传承岭南文化、古村旅游兴旺”的目标。
二、建设内容
在2015—2016年间完成108个具有规模和示范作用的村居的改造提升工作,其中包括30个特色古村落活化、30个城中村(旧社区)改造及48个新农村建设工作。
三、建设标准
建设内容包括整治环境卫生、改善景观风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整治村庄周边工业区、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交通配套服务、丰富历史文化元素及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各类村居改造提升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古村落活化升级建设标准。
1.历史文化风貌保护。
(1)古村内历史建筑、代表性传统特色民居逐步得到保护性修缮,基本保持原有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和色彩等。
(2)古村历史建筑、代表性传统特色民居及从事商业经营的建筑(包括餐厅、商铺、旅馆等),在外观、装饰、装修上保持岭南传统建筑风格;招牌、字号采用传统形式,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3)保护好古村的山水环境(包括山体、植被、村庄及周边水系、农田),鼓励恢复垦殖,复原农耕渔业文化。
(4)力争创建“省级宜居村庄”。
2.景观风貌整治。
(1)村内新建建(构)筑物符合相关规划确定的高度、体量和色彩等建设控制要求。
(2)村内逐步整治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
3.特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
(1)充分挖掘特色古村落文化内涵,尤其是对古村落特有的民间工艺、节日庆典、民间体育、文物典故、戏曲曲艺等进行重点挖掘活化、推介展示和宣传。
(2)强化活化利用,还原乡俗生活,恢复1项以上的村镇节日习俗,纳入旅游产品的打造。有效活化特色古民居、宗族祠堂等历史资源,开展非物质文化传承体验活动,弘扬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和节庆文化,设计1条以上旅游产品线,配备本土讲解员。
(3)与有影响、具实力的专业机构开展合作,将古建筑打造成民间博物馆、艺术馆和展览馆,为进行文艺创作、文化旅游、文化创意等提供文化载体。市文广新局牵头对古村落活化利用进行整体策划,以促进历史文化元素的充分挖掘,乡村旅游、创意和文化等产业发展。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水平,配建幼儿园并提升质量,村内配建文体活动中心(包含古村历史文化展厅、图书室等)和旅游服务接待设施,配建一定的公共绿地和活动场所。
5.道路交通设施建设。
(1)村内公共停车场、公交车首末站(枢纽站)、港湾式停靠站点、站亭等配建到位,并结合旅游开放的需求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同时,提高村道通行能力及涉水路段安全防护系数,将道路交通安全和汽车停放纳入城市交通管理体系。
(2)市旅游局牵头充分利用古村落活化的旅游资源,与相关部门策划旅游公交专线,丰富乡村旅游内涵。
6.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1)提升市政公用管线及设施标准,村内通供水、通电、通信、通路;优化民居内部设施,使生活污水和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内结合村民和游客的需要设置公共厕所。
(2)古村落纳入城市消防管理体系,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确因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村内配备消防摩托车、机动水泵等,组建消防检查队伍,建立巡逻制度,实现村内公共场所零消防隐患。组织村民每年开展两次以上消防演习。
7.古村落管理。
(1)古村周边无开山采石、污染型工业等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建设项目。
(2)对有条件的古村落自然特色景点、农业生态产业园、乡村农家乐等项目,建立联合营销、利益共享机制。
8.环境保护。
整治村庄周边工业区,规范村级工业区环境管理,村内无非法排放污水。
(二)城中村(旧社区)改造升级建设标准。
1.城中村。
(1)环境卫生清洁。进出村主要道路无垃圾;村内房屋间巷道整洁、无垃圾、杂物和积水;村内配建有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池(屋);村内河涌(含水塘)堤坝、滩涂和水面清洁,无垃圾杂物。
(2)景观风貌整治。进出村主要道路两旁建(构)筑物立面整洁、门店招牌及广告规范;村内无乱张贴;进出村主要道路建(构)筑物附墙管线入槽、架空管线绑扎整齐;进出村主要道路无出店(占道)经营、无违章搭建、无乱停放车辆、无乱堆放杂物。
(3)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进出村主要道路硬底化、平整不沉陷、无破碎、无积水。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内配建一定的公共绿地、文体活动场所(包括文体小广场、舞台、健身路径等),并建立维护制度。
(5)城市管理和治理。村内有专业保洁队伍并建立保洁服务制度。出租屋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社会治安良好。
2.城中旧社区。
(1)环境卫生清洁。社区内道路无垃圾;保洁及时,配备足够的垃圾桶,垃圾日产日清。
(2)景观风貌整治。建(构)筑物立面整洁、门店招牌及广告规范;建(构)筑物附墙管线入槽、架空管线绑扎整齐;无乱张贴;社区内道路无出店(占道)经营、无违章搭建、无乱停放车辆、无乱堆放杂物。
(3)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社区内道路硬底化、平整不沉陷、无破碎。
(4)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社区内配建一定的文体活动场所(包括文体小广场、舞台、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完好,人行道、花基、凉亭无破损。及时修剪绿篱、草地。
(5)城市管理和治理。积极引入专业物业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加装电梯;社区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社会治安良好。
(三)新农村建设标准。
1.规划建设好。
有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含原有),近三年无新出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村容村貌整洁。
2.绿化美化好。
绿化覆盖率高,有1个以上供村民及外来人口休憩的绿化公园,有改路、改水、改厕、旧村改造,推进城乡环卫工作一体化,实现农村垃圾“户投、村收、镇运、区统一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高。
3.空气水质好。
村内不得保留“三类企业”(无牌无证企业;不符合现有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准入要求,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和工艺的工业企业;长期违法排污、环境风险高、污染治理无望的企业),工业企业一律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一律确保排放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村内无工业废气扰民、露天焚烧垃圾或农作物现象,村居范围内整体空气质量达到区域空气质量平均以上水平。村内无非法排放工业污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河涌无污染,水质达到国家V类水以上标准。禽畜养殖无散养、少养,符合规划、动物防疫和环卫要求。
4.公共服务好。
有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持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参保率高。村内建有综合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文体广场等设施,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农村财务监督平台等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到位。
5.社会治安好。
近三年违法案件少、犯罪率低,无黄、赌、毒现象,无发生重大社会群体事件,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热心关爱低保五保对象、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生活困难群众,积极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规范,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和谐相处。有稳定的治安队伍和巡逻管理制度。农村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四、推进机制
(一)建设机制。
按照“市主统筹,属地实施”的原则推进建设。
1.市升级办负责统筹协调,30个古村落的活化升级由市住建管理局牵头,会同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制订《佛山市特色古村落宜居示范与活化升级实施方案》;30个城中村(旧社区)的改造升级由市城管办牵头制订《佛山市城中村和旧居民社区改造升级实施方案》;48个新农村建设由市农业局牵头制订《佛山市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各区建成1—2个特色主题示范村。做好与名村示范村、宜居乡村、幸福村居、文明村、卫生村、乡村美化绿化示范村等创建项目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2.各区、镇(街道)政府组织村(居)委具体实施,各区升级办统筹协调各级住建管理、城管办、农业、民政、文化、环保、旅游、财政、发改、国土、规划、交通、公安(消防)、文明办等部门结合有关工作要求,对具体建设工作予以指导和落实,协助推进。
(二)资金筹措。
1.以村(居)委为主体筹集,区、镇政府按照“以奖代补”的原则,对达到建设标准的村居给予奖励,对通过旅游观光资源开发保护并对公众开发的项目给予专项奖补,具体方案由属地政府制订。
2.市人民政府对完成建设任务的区,按批次给予专项奖励,其中,禅城、南海、顺德区和佛山新城范围的奖励标准为古村落50万元/个,城中村(旧社区)20万元/个,新农村20万元/个;高明、三水区范围的奖励标准为古村落75万元/个,城中村(旧社区)30万元/个,新农村30万元/个。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奖励资金,在城市管理奖励基金中安排。
(三)督查考核。
百村升级行动计划的建设实施纳入城市升级两年延伸计划工作内容进行督查考核,属于主城区范围的同时纳入城市管理考评范围进行考核。市住建管理局会同市文广新局、旅游局及各区升级办牵头负责古村落活化的督导和市级专项奖励工作;市城管办负责城中村(旧社区)改造的督导和市级专项奖励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新农村建设的督导和市级专项奖励工作。
(四)组织方式。
100个村居的改造提升工作采用政府主导与市场驱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发挥政府提供服务和政策扶持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拓宽融资渠道。
附件:佛山市百村升级行动计划建设名单
附件
佛山市百村升级行动计划建设名单
一、30个古村落名单
特色古村落共计30个,其中禅城区4个(首批2个),南海区10个(首批4个),顺德区(含佛山新城、乐从镇)8个(首批3个),高明区4个(首批2个),三水区4个(首批2个),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所属区 |
所属镇街 |
村落名称 |
村的类型 |
备注 |
特色 |
批次 |
1 |
禅城区 |
张槎街道 |
莲塘村 |
古村落 |
市级宜居村庄 |
具有184年历史的陈太吉酒庄创始人原籍 |
首批 |
2 |
禅城区 |
南庄镇 |
紫南村委村头村 |
古村落 |
—— |
以水乡旅游及祠堂景观旅游为主的村落,渔舟唱晚的山水画 |
首批 |
3 |
禅城区 |
南庄镇 |
罗格村委孔家村 |
古村落 |
—— |
孔氏后人村落,现存古建天南圣裔祠、南庄孔公祠,并已复建文昌阁和岳雪楼 |
|
4 |
禅城区 |
石湾街道 |
湾华村 |
古村落 |
市级宜居村庄 |
岭南水乡特色,饮食街,平兰陈公祠、北溪祠堂为市文物保护单位 |
|
5 |
南海区 |
西樵镇 |
上金瓯松塘村 |
古村落 |
市级宜居村庄,住建部“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住建部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 |
依岗而建,百巷朝塘,古村风貌保存较好。岭南建筑艺术“三雕一塑”,特色文化活动“烧番塔” |
首批 |
6 |
南海区 |
西樵镇 |
百西村头村 |
古村落 |
已申报住建部中国传统村落 |
村落格局保存较好,历史建筑物雕刻体现岭南建筑艺术,具有较高历史艺术价值 |
首批 |
7 |
南海区 |
九江镇 |
烟南烟桥村 |
古村落 |
省、市级宜居村庄,已申报住建部中国传统村落 |
古村肌理尚存,保存了大量清代古建筑群,其中何氏六世祖祠以及旌表节孝牌坊是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
首批 |
8 |
南海区 |
里水镇 |
汤村村委汤南村 |
古村落 |
已申报住建部中国传统村落 |
清代古建筑群,百年古树 |
首批 |
9 |
南海区 |
里水镇 |
共同社区孔西村 |
古村落 |
已申报住建部中国传统村落 |
清代古建筑群 |
|
10 |
南海区 |
桂城街道 |
叠南村委江头村 |
古村落 |
—— |
岭南水乡风貌,古村肌理仍存,江氏宗祠和遁叟江公祠为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该村自明朝至今赛龙舟风俗兴盛。 |
|
11 |
南海区 |
丹灶镇 |
仙岗村 |
古村落 |
市级宜居村庄,已申报住建部中国传统村落 |
历史传统建筑众多,“葛洪传说”已被南海区公布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
|
12 |
南海区 |
西樵镇 |
简村村 |
古村落 |
市级宜居村庄 |
岭南特色水乡,陈启沅,冼玉清等名人 |
|
13 |
南海区 |
狮山镇 |
狮岭村委黎边村 |
古村落 |
—— |
广府地区典型的梳式结构布局,清代建筑群 |
|
14 |
南海区 |
狮山镇 |
高边村委璜溪村 |
古村落 |
—— |
村落肌理清晰,自然环境优良,华侨村 |
|
15 |
顺德区 |
杏坛镇 |
逢简村 |
古村落 |
市级宜居村庄 |
旅游特色名村,百年古屋,水乡村落肌理完整 |
首批 |
16 |
顺德区 |
北滘镇 |
碧江村 |
古村落 |
住建部“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住建部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 |
碧江金楼,8处省级保护文物,10处市级保护文物 |
首批 |
17 |
顺德区 |
佛山新城、乐从镇 |
沙滘村 |
古村落 |
已申报住建部中国传统村落 |
家具业、沙滘陈家祠以及一批古朴民居群,岭南传统文化特色和鲜明个性价值的水乡村落特色,多时代特征,中西合璧的开放性 |
首批 |
18 |
顺德区 |
勒流街道 |
龙眼村 |
古村落 |
—— |
三千年历史,水乡文化,三教并存,中西文化 |
|
19 |
顺德区 |
杏坛镇 |
马东村 |
古村落 |
市级宜居村庄 |
永春拳武术文化 |
|
20 |
顺德区 |
北滘镇 |
林头社区(村改居) |
古村落 |
市级宜居社区 |
极具特色的社区文化氛围,林头“古八景”进行重新规划改造 |
|
21 |
顺德区 |
均安镇 |
鹤峰社区豸浦村、上村 |
古村落 |
省级宜居社区,上村已申报住建部中国传统村落 |
豸浦村——岭南三子,清代牌坊,康公古庙,省名村试点;上村——李小龙祖居,清代探花李文田祠堂(顺德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
22 |
顺德区 |
均安镇 |
沙头社区(村改居) |
古村落 |
市级宜居社区 |
传统特色建筑有“冰玉堂”、“黄公祠”等,“自梳女”文化的代表地 |
|
23 |
高明区 |
明城镇 |
罗稳村委深水村 |
古村落 |
—— |
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
首批 |
24 |
高明区 |
荷城街道 |
上秀丽村委阮涌村 |
古村落 |
已申报住建部中国传统村落 |
古建筑群 |
首批 |
25 |
高明区 |
更合镇 |
白洞村委新、旧村 |
古村落 |
—— |
旧村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梁氏宗祠文物点,新村有文物点——仁荣钟公祠 |
|
26 |
高明区 |
更合镇 |
新圩居委会朗锦村 |
古村落 |
—— |
梭罗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人工湿地公园,市区“十好”和谐文明示范村,新农村建设试点,广东省文明村 |
|
27 |
三水区 |
芦苞镇 |
长岐古村 |
古村落 |
—— |
古建筑群,岭南古风水文化和宗族文化 |
首批 |
28 |
三水区 |
白坭镇 |
富景社区祠巷村 |
古村落 |
—— |
村内有集岭南古建筑艺术之大全的陈氏大宗祠 |
首批 |
29 |
三水区 |
芦苞镇 |
独树岗村 |
古村落 |
—— |
蔡氏古村落人口众多,有九座蔡氏宗祠,其一为蔡氏大宗祠。 |
|
30 |
三水区 |
白坭镇 |
岗头村 |
古村落 |
已申报住建部中国传统村落 |
龙舟文化起源地,人文历史示范村、历史文化名村。 |
|
二、30个城中村(旧社区)名单
30个城中村(旧社区)改造,其中禅城区7个(城中村5个,旧居民社区2个),南海区7个(城中村5个,旧居民社区2个),顺德区7个(城中村5个,旧居民社区2个),高明区3个(城中村2个,旧居民社区1个),三水区3个(城中村2个,旧居民社区1个),佛山新城(乐从镇)3个(城中村2个,旧居民社区1个)。不分批次,提前完成验收的,考评时按个数给予加分。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所属区 |
村落名称 |
类型 |
备注 |
1 |
禅城区 |
郊边村 |
城中村 |
|
2 |
禅城区 |
弼塘村 |
城中村 |
|
3 |
禅城区 |
张槎村 |
城中村 |
|
4 |
禅城区 |
华远村 |
城中村 |
|
5 |
禅城区 |
潘村村 |
城中村 |
|
6 |
禅城区 |
圣堂社区 |
旧居民社区 |
|
7 |
禅城区 |
后街社区 |
旧居民社区 |
|
8 |
南海区 |
东约新村 |
城中村 |
|
9 |
南海区 |
南约下村 |
城中村 |
|
10 |
南海区 |
西约翰林村 |
城中村 |
|
11 |
南海区 |
北约新区 |
城中村 |
|
12 |
南海区 |
石石肯一村(东丽日片区) |
城中村 |
|
13 |
南海区 |
灯湖社区(桂华丽景小区) |
旧居民社区 |
|
14 |
南海区 |
桂花社区(国土、劳动宿舍楼) |
旧居民社区 |
|
15 |
顺德区 |
逢沙村 |
城中村 |
|
16 |
顺德区 |
大围村 |
城中村 |
|
17 |
顺德区 |
新松村 |
城中村 |
|
18 |
顺德区 |
八坊村 |
城中村 |
|
19 |
顺德区 |
五坊村 |
城中村 |
|
20 |
顺德区 |
府又社区 |
旧居民社区 |
|
21 |
顺德区 |
近良社区 |
旧居民社区 |
|
22 |
高明区 |
官当村 |
城中村 |
|
23 |
高明区 |
新亨村 |
城中村 |
|
24 |
高明区 |
安泰社区 |
旧居民社区 |
|
25 |
三水区 |
高丰新村 |
城中村 |
|
26 |
三水区 |
土布心村 |
城中村 |
|
27 |
三水区 |
文锋西社区 |
旧居民社区 |
|
28 |
佛山新城(乐从镇) |
腾冲村 |
城中村 |
|
29 |
佛山新城(乐从镇) |
葛岸村 |
城中村 |
|
30 |
佛山新城(乐从镇) |
乐从社区 |
旧居民社区 |
|
三、48个新农村名单
结合广东省第三、第四批名村示范村建设,选取48个既有实施改造提升任务又有示范带动效应的行政村进行新农村建设,其中禅城区4个,南海区13个,顺德区13个,高明区9个,三水区9个。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所属区 |
所属街道 |
村落名称 |
备注 |
1 |
禅城区 |
张槎街道 |
东鄱村 |
|
2 |
禅城区 |
祖庙街道 |
简村 |
|
3 |
禅城区 |
南庄镇 |
上元村 |
|
4 |
禅城区 |
石湾镇街道 |
沙岗村 |
|
5 |
南海区 |
桂城街道 |
平东社区 |
|
6 |
南海区 |
九江镇 |
下西社区 |
|
7 |
南海区 |
西樵镇 |
岭西村 |
|
8 |
南海区 |
丹灶镇 |
南沙社区 |
|
9 |
南海区 |
大沥镇 |
凤池社区 |
|
10 |
南海区 |
狮山镇 |
联星社区 |
|
11 |
南海区 |
里水镇 |
河村社区 |
|
12 |
南海区 |
桂城街道 |
叠北社区 |
|
13 |
南海区 |
九江镇 |
璜矶社区 |
|
14 |
南海区 |
大沥镇 |
沥东社区 |
|
15 |
南海区 |
狮山镇 |
颜峰社区 |
|
16 |
南海区 |
狮山镇 |
石澎村 |
|
17 |
南海区 |
里水镇 |
里水社区 |
|
18 |
顺德区 |
大良 |
大门社区 |
|
19 |
顺德区 |
容桂 |
容新社区 |
|
20 |
顺德区 |
伦教 |
羊额村 |
|
21 |
顺德区 |
伦教 |
霞石村 |
|
22 |
顺德区 |
勒流 |
江义村 |
|
23 |
顺德区 |
勒流 |
南水村 |
|
24 |
顺德区 |
北滘镇 |
黄龙村 |
|
25 |
顺德区 |
龙江 |
沙富村 |
|
26 |
顺德区 |
佛山新城、乐从镇 |
路州村 |
|
27 |
顺德区 |
陈村 |
仙涌村 |
|
28 |
顺德区 |
陈村 |
庄头村 |
|
29 |
顺德区 |
杏坛 |
古朗村 |
|
30 |
顺德区 |
均安 |
三华社区 |
|
31 |
高明区 |
荷城街道 |
上秀丽阮北村 |
|
32 |
高明区 |
荷城街道 |
江湾松柏村 |
|
33 |
高明区 |
荷城街道 |
塘南塘伙村 |
|
34 |
高明区 |
杨和镇 |
人和大楠村 |
|
35 |
高明区 |
杨和镇 |
河西丽堂新村 |
|
36 |
高明区 |
更合镇 |
巨泉洞心村 |
|
37 |
高明区 |
更合镇 |
白洞旺田村 |
|
38 |
高明区 |
更合镇 |
白洞鹿田村 |
|
39 |
高明区 |
明城镇 |
新岗茶地村 |
|
40 |
三水区 |
西南街道 |
江根沙塘村 |
|
41 |
三水区 |
白坭镇 |
岗头鹿岭村 |
|
42 |
三水区 |
白坭镇 |
周边邓坑村 |
|
43 |
三水区 |
乐平镇 |
大日头村 |
|
44 |
三水区 |
大塘镇 |
永平上村 |
|
45 |
三水区 |
大塘镇 |
梅花村 |
|
46 |
三水区 |
芦苞镇 |
西河新乐丰新村 |
|
47 |
三水区 |
芦苞镇 |
上塘吴家庄村 |
|
48 |
三水区 |
南山镇 |
六和乐屋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