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落实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物业服务企业:
在收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改革、加强行业自律的通知》(粤建房函〔2015〕135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暂时停止实施部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建办〔2016〕102号)、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下简称“省物协”)《关于落实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开展物业服务资信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物协通字〔2016〕13号)后,我协会于2016年6月7日召开“2016年市房协 (物管企业)理事会会议进行表决,经理事会表决同意我协会接受省物协的委托。随后,我协会于6月15日与省物协签订了《委托与承办资信等级初审工作协议书》,明确我协会是佛山市内(除顺德外)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等级认定初审资格的行业协会。为清晰指引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办理资信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信等级认定的对象
我市新设立(含2015年6月7号前已设立但未取得资质企业)以及原持有二、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自愿申请资信等级认定。原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一级资质和外省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按住房城乡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
二、资信等级认定的说明
佛山市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我协会提出资信等级认定的初审申请,我协会将按规定时间受理并出具初审意见,企业将通过初审的意见报送省物协终审认定,符合要求的,由省物协出具《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证书》。
三、资信等级认定标准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详见附件2:《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行业自律管理暂行办法》。
四、申请指南和流程
详见附件3-4:《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认定指南》和《申请资信等级评定工作流程图》。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822室)
咨询电话:0757-83380526、83212818(传真)
投诉电话:0757-83380536
特此通知
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
2016年7月6日
附件:
1、关于落实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开展物业服务资信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行业自律管理暂行办法
3.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认定指南
4.申请资信等级评定工作流程图
5.承诺书
6.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申报表
7.《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证书》变更申请表
8.关于《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主题词:佛山 物业服务 企业 资信 认定 通知
抄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利)局 佛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
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2016年7月6日印发 |